某单位倾角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栏目:公司动态 发布时间: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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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二部)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项目概况倾角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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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倾角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二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注: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册,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技术册为准。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0.00万元(每套倾角仪最高投标限价为7.00万元,共10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2.不得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暂停装备承制资格或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书面声明原件,若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5.具有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若本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第三方认证机构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认证证书过期的或已通过审查但未下发证书的,需提供认证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业务二部)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指定专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提供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说明承诺书(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2) 提供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暂停装备承制资格或禁止参加装备采购活动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4)近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5)提供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若本资格证书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两证合一,则仅须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第三方认证机构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有效(认证证书过期的或已通过审查但未下发证书的,需提供认证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已通过现场审查的证明材料)。

  (7)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身份证原件现场出示;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见附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出示。

  ②购买招标文件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未取得相关证书或相关证书过期的,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本次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开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媒介上发布。